各学院(部):
按照《我校文件(长大校发〔2020〕50号)》文件规定: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合格要求,大学期间体测总成绩≥50分,是学生学位授予的条件之一。
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:
普通本科生:(大一体测成绩+大二体测成绩+大三体测成绩)÷3×50%+大四体测成绩×50%=总成绩 。
例:(大一65分+大二55分+大三45分)÷3×0.5+大四70分×0.5=62.5分
专升本及二学位学生:大三体测成绩×50%+大四体测成绩×50%=总成绩
经研究,现对未达到体测合格标准的2024届本科毕业生开展“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”测试的补测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补测对象:2024届本科毕业生(含2022级专升本、二学位学生)
补测时间:2023年12月9日(周六)9:00-11:00
补测地点:东校区老田径场
武汉校区田径场
补测项目:“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”测试所有项目
补测要求:参加补测的学生务必于2023年12月9日9:00前到达测试地点,集合点名,由测试教师带队依次进行测试。
注意事项:迟到15分钟的补测人员不能进入测试场地参加测试;参测人员必须本人参加测试,并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,以便测试教师核对身份;参测人员着运动服,运动鞋,测试开始前做好准备活动,避免在测试中受伤。
本次补测为2023年最后一次测试,也是2024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测试,体测未合格学生如未参加本次测试,后期不再安排补测。
具体不合格名单由各学院另行通知!
我校体育运动委员会
2023年1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