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2022年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选拔工作方案

作者: 时间:2022-11-29 点击数:

为了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,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年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选拔工作的通知》以及《我校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长大校发〔2019129号)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我院2022年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1、院工作实施小组

组长:张相乐、高明成

副组长:杜光友、熊猛、李则俊

成员:薛振伟、朱晓伟、徐发秀、杨青宝、孔祥魁、卢小琴、刘静、汤传军

学院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的选拔、考核与培育管理等。

2、个人培养推行学业导师制

学生通过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,并同时进入导师的科研团队。

(一)选拔对象

2020级(四年制)普通全日制本科生。

(二)选拔条件

1. 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爱国守纪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;

2. 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无学术不端行为;

3. 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;基础知识扎实、创新意识突出、科研意识强烈、发展潜能较大,愿意通过本科生“推免”计划在我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;

4. 截止选拔时,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,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%,学位课无补考记录;

5. 具备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
三、选拔人数

1、2003网站太阳集团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选拔人数为10人。

2、要求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,导师必须符合《我校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(长大校发[2020]15号)基本条件;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接受1个学生。

四、选拔程序

1、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我校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申请表》交至学院教学办,同时提交学习成绩、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、奖励证明以及实践(实验)能力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;

2、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,并按照综合成绩(学习成绩+奖励分)进行排序,学习成绩为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,奖励分计算方法见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大校发〔2020106号)中附件“我校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”,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。

五、选拔工作日程安排

序号

时间

工作内容

地点

联系人

备注

1

1130-122

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方案,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,报教务处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。

文科楼901

汤传军

2

125-127

组织学生报名,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。

文科楼901

汤传军

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上交学院

3

128-1212

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,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。

文科楼901

汤传军

5

1217

选拔工作结束。

六、其他说明

1. 入选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,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,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、助学金的评定,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;

2. 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,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,则取消其创新人才培育计划资格;

3. 只有参与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且被推免至我校的优秀本科生,才可在毕业年级修读我校研究生阶段的课程;

4、学生取得我校硕士学籍两年后,若达到《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长大校发〔202013号)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的提前申请学位条件,可以申请硕士学位;

5、其他未尽事宜,由2003网站太阳集团培养选拔工作实施小组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2003网站太阳集团

2022112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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